Chad 2007-03-04
这次真的是好不容易才腾出了时间来写篇日记,工作了还真是忙啊。
工作近况
其实也没什么近况不近况的,因为到今天为止进TTNI-C才三十四天,但这三十四天里放假就放了十四天,也就是说上班才上了二十天。最近一个星期因为是二月底,要做「月次報告書」;最近関西ペイント那边要改网线的布线结构,那边的担当是个不会日语的中国人,所以去现场了解情况时吉川さん也把我带过了。反正除了修电脑之外还要做日语笔译和口译就是了。
不过老实说,虽然我跟吉川さん用日语交流障碍不是很大,算是能正常交流,但我的日语自从05年12月考完一级之后就没怎么用过了,有很多词汇和高级语法都忘掉了,这确实让人头痛。而在公司里几乎是用不上英语的,本来在大学里就没怎么学英语的我恐怕这样子工作一两年之后就会把英语全忘光了。看来我的容量还是有限的啊,哈哈~毕竟我不是像电脑一样的机器,它们的外部数据存储介质(光盘、磁盘)都相对稳定,并且存取速度快;而人的记忆是要靠不断强化才能维持的(这跟内存条和闪存要用电流不断刷新一样),因此获取了的知识若用不上,被遗忘也就只是时间的问题。
新年会
日企在年末的时候有「忘年会」,这个我知道,但没想到还有「新年会」。3月1号晚,TTNI-C广州分公司的全部工作人员都到一间叫“聚福楼”的酒楼聚餐了,当然了,是公司出钱。那些饭菜还行,酒是我们自带的,所以估计这次活动的总费用不会太高(毕竟日企还是挺会控制经营成本的)。
饭后我们还有个抽奖活动。在人数不多的抽奖活动中,抽奖顺序往往是很重要的。这是因为,如果大奖被先抽的人抽到了,后抽的人有可能会觉得自己根本没有抽大奖的机会。所以,如果抽奖顺序的决定方式能让所有人都觉得公平,那抽奖的举行就不会再其它问题了。
公司用了Bingo这个游戏来决定抽奖顺序。游戏规则是:每个参加抽奖的人都持有一张5*5格的表,每一个表里都有25个1~75之间的自然数的随机组合;有一个叫数的人专门负责随机叫1~75之间的数,抽奖者在自己的表里记录被叫数字;抽奖者谁最先集齐5个连成一行、一竖或者一斜的数字,就Bingo了,可以出来抽奖;若同时有不只一个人Bingo,就猜拳再定这个内部顺序;抽了奖的人不能再参加抽奖,也就是说每人只能抽一次奖。
这样的抽奖可以说机会是非常公平的,能否抽到好东西完成靠自己的运气。我这人运气一向不怎么好,大奖是Sharp电子词典一个,还有Casio电子表两个,但我只抽到了一个木制的耳屎掏。。。
复印书籍的法律问题
昨天我把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借了几次,总借期有三个月了,但还没完)拿去书店复印了一本。这里面就涉及到了这本书的著作权的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其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即书籍;
第十条第五款规定著作权包括复印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根据这三条,我复印那本书就明显侵犯了它的复印权。
另外,《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几种著作权的限制,其中包括第一款“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面的“使用”我不知道包不包括“复制”,查过《著作权法》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发现。我肯定是要将它理解为可以复制的,哈哈~
即使我是违法了,在现在的中国这样的法律漏洞百出的国家且执法问题百出的国家里,只要著作权人不知道我复印了,也不会有人这么闲来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啦~哈哈~
英国打来的国际长途
昨天一天还做了不少事啊,写了请假九周的请假条,写报告发邮件。。。一大堆事情。。。晚上02那小子在英国那边打了个国际长途来宿舍。说实话,国际长途电话我还是第一次接,但没想到会这么便宜,0.5RMB一分钟。。。比我以前用的神州行还便。。。聊了十分钟,发现那小子在那边活得还挺滋润的,他九月份就要毕业了,不过写论文的时候会回来写。
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忙,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写这类型的日记了,也就是说回忆录可能又要空出一段来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