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d 2008-03-11
今天晚上跟平常一样,回到家跟利宝打完电话,玩了一会游戏,冲凉,准备看一会书就睡觉。
在看书之前,发现XIAXIA(化名,在劲舞里认识的朋友,今年十五岁,初中生)的QQ签名很怪——“小XIA讨厌未成年的未婚妈妈”。感觉有点不对劲,就跟她聊了一下。
认识她也有一年了,据我了解,她的父母是自己经营茶楼的,很忙,很少有时间理她,只是经济上绝对地满足她。她周围的朋友似乎都是冲着她的钱而来的,经常拉她一起去酒吧,XIAXIA说她去酒吧不是玩,只是负责付钱,每次都这样。。。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今天的中国,像XIAXIA这样年轻人应该不少,这里只讨论个案,但我觉得它有一定代表性,可以反映中国新一代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跟她没说几句,她就告诉我她有了BB。。。这可真吓我一跳。。。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是两个多月前的事,一天晚上和她另一个女性朋友在酒吧里喝醉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一个人裸睡在酒店里,下体痛。到了上个星期去医院检查才知道自己怀孕,那时才知道两个多月前那次是被人XX了。。。她连BB的爸爸是谁都不知道。。。
我问她有没有报警,她说没有,问她记不记得是哪一间酒店,她说不记得,问她出事后第二天是怎么回去的,她说都不知道那是哪里,反正就到酒店楼下打D回家了。。。问她有没有告诉她家人,她说没有,整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问她有没有哭,她说没有。。。问她知不知道事情有多严重,她说不知道,我推测她可能是被人用迷药迷晕了拉到酒店强奸了,她听了后,说我说得好恐怖,她自己都不觉得事情有那么恐怖。。。我真是晕倒。。。
我叫她告诉她家人,然后报警,但她拒绝,理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怕影响家人、学校。我问她准备怎么做,她说准备坠胎,但又不舍得,因为她觉得自己肚子里有另外一个生命很奇妙。
分析
1. 从法律上,很明显,发生在XIAXIA身上的是一个强奸案件。具体案情不是很清楚,据XIAXIA说她去酒吧从来不喝酒,出事那天不知道怎么搞的,喝了一些。把受害人迷晕,拉到酒店实施强奸,类似的案件很多。这些案件都是强奸案件,因为罪犯(犯罪主体)的行为主观上肯定是恶意,客观上用迷晕作为手段,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犯罪客体),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对犯强奸罪的人会判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但也有特殊情况,第二款和第三款有说明: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见,情节严重时,犯强奸罪是可以判死刑的,这也是刑法中少有的几个可判死刑的罪名之一。
2. 从社会学角度看,强奸案件的发生不足为奇,古今中外皆有。但这个个案反映出了当代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教导,很多父母都中会从经济上满足子女,而忽视了家教的作用,甚至很少花时间去陪子女(其实很多时候是现实状况决定了陪不了,如把子女留在家里的外来务工人员),致使两代间隔膜层的出现,这也是很多青少年对父母不尊敬、无所谓的原因所在。改革开放后,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地提升,青少年的活动圈子范围也不断扩大,在平均的社会治安水平下,这意味着青少年受侵害的物理范围在扩大。同时,在今天这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里,知识传播的速度相当快,网络更是让青少年能轻易接触到全社会的所有好与不好的信息,没有一个正确的引导,青少年易入歧途,这也是现在社会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原因之一。这样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看来也只不过是历史的产物。